毫无疑问,广告经营是《时尚》最主要的盈利模式。
《时尚》的客户大多是国际知名品牌。世界男装著名品牌杰尼亚当初选择《时尚》是因为《时尚Esquire》是当时国内唯一的一本男性时尚类杂志,回顾这十年的合作,杰尼亚大中华区媒介广告经理佐田直子承认
“《时尚》这十年的发展是非常快的。”当然,她也提到了杂志近来出现了太多的广告,尤其是一些本地品牌的广告。因为中国的消费者还不是非常成熟,并不能很好地辨别各种不同层次的品牌,《时尚Esquire》有义务给予读者更为清晰的指导。
在广告界,拿回扣、打折都是公开的秘密,可是《时尚》不那么做。
“当对方跟你要回扣的时候,不是他在那儿呆不长就是那个企业干不长。”刘江的这个最初让自己的工作人员都不能理解的想法已经经过了时间的检验。
不仅如此,与外方合作后,有了全球销售的通路,《时尚》的广告曾多次涨价。
1996年与 Mars Marie CLaire合作后刘江坚持将广告价格翻了一翻,因为既然《时尚》的立足点是与国际接轨,若不涨价,效益会损失一大块。还是“在适当的时候要做适当的事情”。
2001年中旬《时尚》的广告价格又上涨了25%—50%,而85%的客户都认可涨价。因为《时尚》的发行量一直在增长,现在的客户都比较客观,跨国公司在国内都有自己代理公司,半年、三个月就要搞一次排名调查论证。
《时尚》成功的秘诀是什么呢?
国际知名品牌对落地的媒体要求很高,必须具备超一流的制作和服务水准。“有的人喜欢说一做三,有的人是说三做二,我们提供超值的服务,体现诚信合作精神,从来不做说三做二的事。”刘江认为这就是秘诀。传统杂志不是“硬广”就是“软宣”,而《时尚》将普通服务发展为立体化的全方位渗透。比如说“美眼肤沙龙”,请读者来听讲座,由客户组织,在为客户进行广告服务的同时,将客户与读者联系在一起,超过了以往的功能。而作为时尚圈party盛会的“时尚之夜”,已经从简单的客户交流沟通发展成为时尚圈活动的一个品牌,成了时尚人的一个不可错过的节日,嘉宾都以能参加此类活动为荣。
“客户对我们的要求不仅仅是做销售,广告卖的是想象力,要让客户依赖你的创意大于依赖别的任何媒体。所以我们广告部有策划经理,我们有自己的记者、摄影师、模特,广告部可以在广告的基础上做一些‘广告专案’、‘策划专案’,”《时尚COSMO》的广告总监、《娇点》助理出版人张晓冬介绍,“维系客户关系从策略上讲是长久的、人脉的关系,让客户产生依赖性。同时要讲究广告的市场效果,看它的有效到达率,这些要依托杂志的制作水准了。”
在一些媒体,随着销售人员的离职,一些客户也会随之流失;一些短视的媒体让采编人员参与广告运作,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客户或明或暗地流失,这在媒体圈是众所周知的,但在《时尚》却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在《时尚健康》的广告总监赵颖看来,《时尚》的优势首先是制度上的:时尚的整个组织是扁平式结构,作为广告总监可以直接与客户接触,虽然每个销售员都有自己的客户群,但广告总监保持对信息的掌握,人一离开,马上有人补上。随着市场的成熟,客户投广告时依赖人际关系的东西越来越少。背靠一个成熟的人员培训体系,《时尚》招的人不一定有销售经验,但非常注重人的职业道德,比如看他以前辞职时是不是顺利地完成交接。另一方面,《时尚》采取了严格的采编与经营分离的制度,编辑人员没有资格参与任何经营活动。但这并不会妨碍广告部和编辑部的沟通,因为两个部门在同一个办公室。
当广告主为了增加与媒体谈判的筹码组建了媒体购买公司后,媒体谈判的地位有所下降。但吴泓告诉记者,正因为《时尚》有了十多本系列刊物,并且都在市场上获得了成功,因此,也更加拥有了与广告客户谈判的实力,可以与客户谈“团购”,通过这种团购,双方都可以降低购买成本。
与别的媒体集团不同的是,《时尚》每一本杂志都有自己的广告部门。这样在内部形成了一种竞争态势,各个杂志的广告部会极力推荐自己的优势,告诉客户。所以说总体上是扩大了广告销售,而且给了业务员最大的压力和动力。这就是“集团化管理、分散化经营”。
十年来,《时尚》的广告运作日益规范。除了坚决回绝回扣外,在回款上也建立了一整套的回款程序,拖款超过3个月交由催款小组处理,再过
3个月就有律师出面了。
雷达表是《时尚》的第一个手表广告客户,瑞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李文波博士在谈到与《时尚》的十年合作时说道:“从十年前走到今天,《时尚》带给人们更重要的意义是:时尚不是追波逐流的时髦,也不应该是肤浅的标新立异,《时尚》传播的是现代的消费文化,介绍现代化的美的人生和高品位的生活境界。因此,我们找到《时尚》作为我们产品的代言人。10年来,《时尚》一直是我们向消费者介绍产品的最匹配的平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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